第一条
为感谢广大会员东方钢铁在线平台(网址www.bsteel.com.cn,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的支持,平台将开展积分兑换礼品活动,特制定《积分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本规则”)。
第二条
会员所获积分,只能用于在积分商城兑换礼品,不能用于抵扣货款等其他用途。
第三条
适用对象:本平台所有会员
第四条
积分获得途径:
1、会员在平台自由交易区发布有效信息:得10分,每天最多50分; 2、会员在平台自由交易区生成订单后,买家或卖方上传与订单对应的成交凭证(如发票、提货单),审核通过后,买卖双方均可获得积分。买方每笔获得100分,每天最多500分;卖方得分与成交金额的换算关系如下表,最少100分,每天最多500分:
成交金额 | 奖励积分 |
5万元以内 | 100 |
超过5万元 |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,向下取整(精确到十位) |
3、会员使用东方钢铁在线APP进行相关操作:“参与”1分/次、“拼盘出价”2分/次、“到货确认”3分/次。 4、会员购买东方钢铁自营资源:买方积10分/吨(向下取整,买卖双方到款到货确认后生效)。
第五条
随着平台各种活动的开展,积分获得途径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,平台会提前公告。
第六条
积分不清零,如遇规则调整,平台会提前公告。
第七条
积分不能兑现,不可转让。
第八条
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自由兑换积分商城上现有的库存商品。具体兑换方法以平台公布的实际兑换比例为准,本平台有权利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兑换比例。
第九条
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,属于对用户的回馈行为而非交易,所以不提供发票。
第十条
本平台积分商城中的商品,图片仅供参考,请以实物为准。
第十一条
本平台积分商城中的商品,由第三方合作平台提供并安排邮寄,兑换时请正确填写邮寄地址。具体退换货事宜需与第三方合作平台联系。
第十二条
对于恶意赚取积分的用户,平台视情节有权采取清零所得积分,关闭用户账户等惩罚措施。
第十三条
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留对积分商城的解释权利。
第十四条
本规则自2015年11月16日起实施。